路口是不同交通流线交汇、冲突最为集中的区域,但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直接无视眼前的信号灯,抱着机动车“一定会让”“不敢撞上来,怕担责”的侥幸心理!殊不知,极易在视距受限车流密集的情况下,引发严重后果成为事故高发点。
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遇红灯,但他无视红灯直接进入路口。
此时相交方向上绿灯开始放行,赵某在密集车流中与两辆汽车擦肩而过后,最终与一辆刚起步的轻型货车相撞。
赵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撞后,头部触地致颅脑损伤,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调查,赵某闯红灯,驾驶未按规定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事件,并非个例。不少驾驶人因为赶时间、缺乏耐心等待信号灯变化,选择闯红灯或抢行,将时间压力转化为安全风险同时,更重要的是不少驾驶人都抱有普遍的违法心理在缺乏安全防护下骑行认为机动车一定“不敢撞自己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普遍违法心理
在这些危险行为背后,是一系列复杂的心理动因在起作用。
侥幸心理:“不会轮到我” “我骑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出过事”,这是许多违法骑行者的内心独白。
从众心理:“别人都这么走” ,如当看到前面三四辆车都闯红灯通过时,跟随闯行的概率会大幅增加。
认知偏差:“我是弱者我怕谁” ,这种心理在部分骑行者中根深蒂固。他们潜意识里认为,机动车总会避让非机动车,即使发生事故,也是“开车的”责任更大。
将自身安全寄托在他人的减速、制动甚至紧急避让之上这种以侥幸、主观意识挑战交通规则的行为,本质上是一场极其危险的“赌博”不仅会将自己陷入危险之中更是需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案例说明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白云区某路段横过马路时闯红灯,导致和一辆小车发生碰撞,王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负全责,小车驾驶人没有责任。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电动自行车小巧轻便,适合短途出行但小巧轻便绝不是闯红灯、抢行的“优势”闯红灯、逆行等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样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故定责只看对错!这意味着,当电动自行车明显违法时,所谓的“弱势地位”不再是免责或减责的借口。
那么,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何规避闯红灯的风险呢?以下两点一定要牢记!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何做到不闯红灯
●建立“防御性通行”的空间意识。在路口绿灯即将亮起或红灯即将结束时,切勿盲目抢行,应充分观察周边车流,尤其要警惕绿灯放行方向中,可能存在的“闯黄灯”“加速通过”的机动车。
●克服“损失厌恶”心理。等待信号灯的几十秒,是可预期、可控制的时间成本;而一旦发生事故,付出的可能是身体伤害、经济损失,甚至是无法挽回的生命代价。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
东莞交警针对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等7类突出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希望广大驾驶人们引以为戒,牢记“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安全骑行理念平安出行,安全回家让道路环境更有序、更安全。
来源:东莞交警